其实,这句话本身也没太大意义,没有什么固定的工作内容,女孩每天都挺悠闲的,与其说她是来上班,倒不如说她是来蹭饭的更为贴切。
“只要你想,就可以!”掌心揉了揉她的发,墨亦朗精致惑人的俊脸泛着惬意的随性,语气里带着百分百的纵容。
总觉得男人的动作似曾相识,恍然想起他方才抚摸小白狗的时候,似乎也是这般小心翼翼,傅鸢一脸嫌弃翻了个白眼。
算了,看在他给自己提供了实验室的份上,就不跟他计较了吧!
……
几乎一整天都泡在实验室,直到夕阳西下,随着屋子里光线渐渐暗淡,傅鸢看了看时间,觉得差不多了,于是她收拾一番,准备去赴她与傅柠的面馆之约。
可她才刚刚从实验室走出,廖仲便一脸焦急,匆匆迎面走来,“老大发烧了,傅小姐,你去看看吧!”
从廖仲的口中,傅鸢终于得知了事情的来龙去脉。
原来,男人小时候曾经捡过一只柴犬,跟她今天遇到的小白狗一样,那只柴犬也受了伤。
当初墨夫人意外早产,墨亦朗出生后身子孱弱,且性子生来异常孤僻偏执,备受同龄人排挤。
因为家族争斗,墨家的堂表兄弟也都不待见他,甚至帮着外人一起欺负他。
为了羞辱他,他们当着他的面把他救下的柴犬活活打死,然后拔了皮毛,烤熟吃掉,还刻意把残骸用油纸包了送还给他。
那件事,给墨亦朗的心灵带来了严重的创伤,也成为了他童年挥之不去的阴影。
自那以后,他便开始抵触小动物,尤其是狗,甚至因为心理作用,导致身体对动物的毛发产生了应激反应,只要触碰,就会引发高热。
果然跟他的过去有关,听着男人的故事,傅鸢心里突然有些难受,或许没有人生来就是冷酷无情的,即便是杀伐果决的朗爷也是一样。
这事,说起来都是因她而起,若不是她把小白狗抱来,还让他尝试着去摸,他就不会发高烧了。所以,不管怎么说,她都不能坐视不理。
跟着廖仲去了男人的办公室,傅鸢发现他还在带病工作,放在桌子上的药也完全没动。
毕竟事关尊严,这世界应该没有谁能直面自己不健全的心理,尤其是如墨亦朗这样霸道的人。
对男人不肯服药的心情,傅鸢完全可以理解,将其他人全部屏退,她关好房门,轻手轻脚迈步走了进去。
“还不下班?”不等她说话,倒是墨亦朗率先开腔问了句。
“我以为朗爷没看到我呢?”因为男人始终没抬头,傅鸢故意这样嘀咕一句,尔后,讪笑着回应,“没什么事,回去太早也无聊,索性就在公司多待一会儿!”